技術合同分類有哪些類型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4W

一、技術合同分類有哪些類型

技術合同分類有哪些類型

1、 技術開發合同

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之間就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轉化,可參照技術開發合同的規定訂立合同。

2、 技術轉讓合同

是指當事人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及技術引進所訂立的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祕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3、 技術諮詢合同

是指當事人一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諮詢服務,另一方支付諮詢報酬的合同。

4、 技術服務合同

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和承攬合同。

二、技術合同的登記流程

一是申請。技術合同依法成立後,由合同賣方當事人(技術開發方、轉讓方、顧問方和服務方)在技術合同成立之日起30日內,憑完整的合同文本和有關附件,向所在地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申請登記。[1]

二是受理。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在對合同形式、簽章手續及有關附件、證照進行初步查驗,確認符合《民法典》等要求的,予以受理。

三是審查認定。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審查和認定申請登記的合同是否屬於技術合同、屬於何種技術合同。

四是辦理登記。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根據《民法典》,對符合技術合同條件的技術合同進行分類,填寫技術合同登記表,編列技術合同登記序號,在技術合同文本上填寫登記序號,加蓋技術合同登記專用章,發給當事人技術合同登記證明。對於非技術合同或不予登記的合同應在合同文本上註明“未予登記”的字樣。

五是核定技術性收入。核定的技術交易額要在技術合同中單獨載明。技術開發合同或者技術轉讓合同包含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內容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所得的報酬,可以計入技術交易額。

技術合同主要包括四種類型:開發、諮詢、服務和轉讓。不同類型的技術合同所涵蓋的內容也不同。因此,合同雙方在簽訂技術合同時,應詳細研究具體細節,以免因疏忽而引起不必要的合同糾紛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