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書寫借條時 - 借條如何寫更正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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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收取借款人親筆簽名的身份證複印件和結婚證複印件。

在書寫借條時,借條如何寫更正規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3、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利率最多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高利貸的利率不受國家保護。

4、款項的交付儘量選擇銀行轉賬的方式,可以在借條中明確對方收取款項的賬號和轉賬日期。對於轉賬,可以備註借款的用途。要求由借款人書另外書寫已經收到款項的收據。

個人借條的書寫應當注意以下問題: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等等。

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依照《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對於借款期限沒有約定和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據此,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其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返還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3年。債權人從借款發生之日的20年內主張權利。

債權人在解決債務糾紛案件時,應該在自己的權益損害之日內3年進行訴訟。超過我國的訴訟時限的,人民法院將不再受理債務糾紛案件。在訴訟時效內,對借款中雙方的合法權益進行保護,按照借條履行自身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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