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如何書寫借條 - 如何確定民間借貸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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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民間借貸該如何書寫借條呢?如果雙方約定了利息的話,如何確定民間借貸的利息?請看以下內容。

民間借貸如何書寫借條,如何確定民間借貸的利息?

一、民間借貸如何書寫借條

民間借貸是相對於銀行等金融機構的金融借貸而言的,民間借貸書寫借條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名稱應寫明“借條”而非“欠條”或是“收條”,以避免陷入舉證困境。

2、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和身份證號碼不能少,千萬不要寫成小名或綽號。

3、借款金額要寫清,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並保證二者一致,如不一致,則法律規定按大寫為準。

4、借款期限和還款期限均要寫明,因為這對訴訟時效的起算至關重要。

5、如是有償借貸,必須寫明約定的利息,且保證約定的利率不高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如不寫明利息,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視為無息借貸。

6、必須由借款人本人親自簽名或加按手印。

二、如何確定民間借貸的利息

根據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502次會議討論通過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但是民間借貸的隨意性、風險性容易造成諸多社會問題。為了避免發生糾紛,民間借貸最好出具出面的借條,書寫借條時要注意格式,不能胡亂填寫。對於民間借貸的利息,當事人要掌握好尺寸,不能超過法定的限度。生活中,人們都認為借錢不必這麼麻煩,但往往這樣就能引發糾紛。因此,當事人最好諮詢一下律師,看看借錢時應注意什麼,遵循法律的規定,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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