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合同外委需要備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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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税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第六條第(三)項規定,企業應當不遲於年度彙算清繳納税申報時,向税務機關報送《企業所得税優惠事項備案表》和研發項目文件完成備案,並將下列資料留存備查:

技術合同外委需要備案嗎?

1.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企業有權部門關於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2.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研發人員名單;

3.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

4.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和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無形資產的費用分配説明(包括工作使用情況記錄);

5.集中研發項目研發費決算表、集中研發項目費用分攤明細情況表和實際分享收益比例等資料;

6.“研發支出”輔助賬;

7.企業如果已取得地市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鑑定意見,應作為資料留存備查;

8.省税務機關規定的其他資料。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發佈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税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第四條規定,企業享受優惠事項採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企業應當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税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目錄》列示的時間自行計算減免税額,並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税納税申報表享受税收優惠。同時,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發佈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税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的附件《企業所得税優惠事項管理目錄中第20項“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主要留存備查的資料第3項要求“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

我們在日常的生活當中,是難免會遇到與他人簽訂民事合同並且建立民事法律關係的情形的,此時我們應當注意的是,在必要的時候應當注意維護自己的合同的權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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