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越權代理責任誰承擔?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7W

一、律師越權代理責任誰承擔?

律師越權代理責任誰承擔?

由律師自行承擔。

在越權代理的情況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權的範圍從事的代理行為構成無權代理,其法律後果應由代理人自行承擔。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為中只有一部分屬於越權代理,其餘的部分仍然在代理權的範圍之內,那麼就僅僅是該超越代理權的部分構成無權代理,其他部分仍應認定為有權代理。

對於越權代理的處理就是如果受託人超越受託權限而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也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由於除委託合同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外,合同責任一般為過錯責任,並且通過舉證責任的倒置來維護無過錯的合同當事人一方的合法權益。因此,如果受託人能夠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並無過錯,那麼受託人就可以免責,即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越權代理具有哪些表現?

第一,代理人在實施代理行為時,具有一定的代理權限。如果代理人沒有獲得委託人的任何授權,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權已經終止,就只能構成沒有代理權的無權代理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無權代理,而不能構成越權代理。

第二,代理人在實施代理行為時,超越了委託人的授權範圍。也就是説,代理人實施的代理行為雖然與其獲得的代理權有關,但卻超出了具體的權限範圍。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在代理權限之內,就屬於有權代理,而不會構成無權代理。在越權代理的情況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權的範圍從事的代理行為構成無權代理,其法律後果應由代理人自行承擔。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為中只有一部分屬於越權代理,其餘的部分仍然在代理權的範圍之內,那麼就僅僅是該超越代理權的部分構成無權代理,其他部分仍應認定為有權代理。

綜上所述,所以一旦律師越權代理,發生了不可逆轉的損失,這個責任都有律師來承擔。因為律師他的代理權限超越了當事人給他的代理權限,那麼他所做的行為就處於一個效力待定的狀態,這時候如果當事人去追認,那麼這件事情才有效,如果當事人不追認,則事件無效。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