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協議有哪些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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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是不是都認為口頭協議就是口説無憑,不存在任何法律效力呢?是的,它只是一種合同的表現形式,不能夠作為法律證據。那我們今天就來了解一下,關於口頭協議有哪些相關法條的知識,請看下文小編的詳細介紹。

口頭協議有哪些相關法條

一、口頭協議的內容

1、概念:口頭協議是協議的一種,但有其非常明顯的侷限性,它是指不用書面的形式,通過口頭達成的協議,這種協議一般是沒有法律效應的。口頭協議與書面形式的合同相對應。法律規定有些種類的合同是必須用書面方式簽定的,否則一定要有第三方當事人證明或口供。

2、優點:方便、快捷、省時、沒有太多的格式要求。

3、缺點:變更性強、穩定性差、取證難、證據保存難。

口頭協議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種重要的表現形式。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關於“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規定,人們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採用口頭形式訂立合同或協議。

口頭協議,只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方沒有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雙方不是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雙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訂立合同的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實,這個合同就成立並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2、口頭協議的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五十六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因此,可以認為口頭協議也是合同的一種表現形式,如果雙方都認可的口頭協議,在法律上認定為有效,但如果一方違約,主張一方的舉證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口頭協議也具有法律效力。國家法律規定的應當採取書面合同的,當事雙方卻僅進行口頭約定,主張方能舉證證明自己已經履行了協議,可以視為有效。

綜上所述,口頭協議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它才會有法律效力。建議大家還是寫書面協議,避免以後不必要的麻煩。以上就是關於口頭協議內容的詳細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如果您還有疑問,可以直接聯繫本站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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