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代理人法律責任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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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代理法律責任有什麼?

合同代理人法律責任有什麼?

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代理人有可能面臨如下三種法律責任: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間負連帶責任。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職責,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責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進行民事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與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無權代理造成損害的責任。如果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又沒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由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

二、合同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分別是什麼?

(一)合同代理人有權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活動;

(二)合同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必須在其代理權限以內,即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代理人的委託授權來實施;

(三)合同代理人必須為被代理人的利益,充分履行代理行為。不得與相對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四)如果該代理事項違法,代理人則不得實施相應代理行為;

(五)如果代理人自己就是合同一方當事人,則其不得代理對方,除非對方同意;

(六)代理人只能代理合同一方,不得同時代理雙方當事人,除非雙方當事人均同意。

代理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委託代理,一種是法定代理,合同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間負有連帶責任。合同中的委託代理人可以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活動,合同的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時,需要在代理權限範圍內,依照法律進行,合同的代理人要保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代理人只能代理合同一方,不能成為雙方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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