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合同蓋章沒簽字有效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7W

一、我國的合同蓋章沒簽字有效嗎?

我國的合同蓋章沒簽字有效嗎?

我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需要注意的是,沒有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者蓋章有下列情況,在效果上要根據具體情況加以認定:

第一種是隻有一方當事人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者蓋章了,如果一方(不論是否是簽字或者蓋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義務並且為對方所接受,該合同成立,而不論接受方是否履行了其應負的義務;

第二種是隻有一方當事人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者蓋章了,如果一方(不論是否是簽字或者蓋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義務但不為對方所接受,該合同不成立;

第三種是隻有一方當事人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者蓋章了,但是雙方當事人都未履行合同的主要義務,該合同不成立;

第四種是雙方當事人均未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者蓋章,但是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了其主要義務而且為對方所接受的,該合同成立,而不論接受方是否履行了其應負的義務;

第五種是雙方當事人均未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者蓋章,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了其主要義務但不為對方所接受的,該合同不成立;

第六種是雙方當事人均未在合同書上簽字或者蓋章,雙方當事人也都未履行合同的主要義務,該合同不成立。

二、有效合同成立的條件主要有哪些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民事行為能力包括合同行為能力和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這是當事人瞭解和把握合同的發展狀況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條件。自然人簽訂合同,原則上須有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不得親自簽訂合同,而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法有一個例外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簽訂純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對於非自然人而言,必須是依法定程序成立後才具有合同行為能力。同時還要具有相應的締約能力,即必須在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部門授予的權限範圍內簽訂合同。

2、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締約人的表示行為應真實地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與表示行為相一致。意思表示不真實,對合同效力的影響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在一般誤解等情況下,合同仍為有效。在重大誤解時,合同則可被變更或者撤銷。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顯失公平的情況下,合同可被變更或者撤銷。在因欺詐、脅迫而成立合同場合,若損害國家利益,合同無效;若未損害國家利益,合同可被變更或撤銷。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4、合同標的須確定和可能合同標的決定着合同權利義務的質和量,沒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積極的意義,應歸於無效。

合同標的可能,是指合同給付可能實現。合同標的確定,是指合同標的自始確定,或可得確定。

對於合同中雙方沒有簽字,這種情況有公司的蓋章仍然是屬於有效的合同,因為這個是屬於公司為主體的,而公章就代表公司本身,如果是個人和個人之間的話,就必須要簽字。簽訂合同的時候需要在這個合同中的內容蓋上章印,然後也需要雙方進行簽字的,此時一定要注意相關的規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