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烤技術合同的特徵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W

一、燒烤技術合同的特徵是什麼?

燒烤技術合同的特徵是什麼?

燒烤技術合同的特徵具體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其一、燒烤技術合同的標的與燒烤技術有密切聯繫。技術合同的標的與技術有密切聯繫,不同類型的技術合同有不同的技術內容。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成果,技術服務與技術諮詢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行為,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兼具技術成果與技術行為的內容。

其二、燒烤技術合同履行環節多,履行期限長,價款、報酬或使用費的計算較為複雜。

其三、燒烤技術合同的法律調整具有多樣性。技術合同標的物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這些技術成果中許多是知識產權法調整的對象,涉及技術權益的歸屬、技術風險的承擔、技術專利權的獲得、技術產品的商業標記、技術的保密、技術的表現形式等,受專利法、商標法、商業祕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著作權法等法律的調整。

其四、燒烤技術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應當是具有一定專業知識或技能的技術人員。

其五、燒烤技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二、技術合同的成果歸屬

其一、委託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人。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的,委託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研究開發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人可優先受讓該專利申請權。

其二、合作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合作開發的各方共有。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可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合作開發的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或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權的一方可免費實施該項專利。但合作開發的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其三、委託開發或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和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當事人均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但是,委託開發的研究開發人不得在向委託人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前,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燒烤技術合同實質上是屬於技術合同的具體類型之一,是針對燒烤技術的運用、開發、轉讓等事項而達成的協議。燒烤技術合同具有技術合同所有的特徵,即燒烤技術合同的標的與燒烤技術有密切聯繫,燒烤技術合同的法律調整具有多樣性。此外,關於技術的成果歸屬問題也有專門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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