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合夥人是否承擔買賣合同糾紛的貨款支付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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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要承擔買賣合同糾紛的貸款支付連帶責任。

作為合夥人是否承擔買賣合同糾紛的貨款支付責任?

當事人要承擔連帶責任。對外而言,當事人與合夥人都沒有付款;同時當事人與合夥人之間,在法律上屬於連帶責任。即生意夥伴可以向合夥中的任何一方主張還款的權利,合夥中的任何一方,都有還款的責任。

在還款後,可以向合夥人追償。事實上,已經把貨款給了合夥人,而合夥人沒給。但並不能因此而拒絕向生意夥伴付款。換句話説,可能要掏二次貨款,但當事人同樣也有權利向當事人的合夥人追償。或者,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合夥人將貨款支付給生意夥伴。

當事人需要對合夥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所以對籤的合同應當繼續履行,否則可能構成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應當儘快起訴合夥人,對他追償原本他應該承擔的債務,有必要的話可以申請訴前的財產保全。

即生意夥伴可以向合夥人中的任何一方主張還款的權利,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都有還款的責任。事實上,當事人已經把貨款給了合夥人,而合夥人沒給。但當事人並不能因此而拒絕向生意夥伴付款。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十三條,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出資人權利損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的利益;濫用出資人權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損害法人債權人的利益;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法人債權人的利益的,應當對法人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所述,買賣合同存在經濟糾紛爭議時,作為合夥人需要共同承擔連帶責任,存在貸款作為合夥人均有責任支付,但是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合夥人支付貸款後可以向對方追償,存在糾紛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權,合夥人之間不得逃避債務責任和不履行合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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