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生三方協議是否可以代替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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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屆生三方協議是否可以代替勞動合同?

應屆生三方協議是否可以代替勞動合同

三方協議不可以替代勞動合同,三方協議和勞動合同是有區別的,區別體現在以下幾點:

1、簽訂時間不同。三方協議是學生在校期間簽訂的,而勞動合同是在畢業生畢業離校後到單位正式報到後簽訂的。

2、主體不同。三方協議的主體是三方,即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而勞動合同的主體是兩方,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

3、內容不同。三方協議的主要內容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方案;而勞動合同是記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是勞動關係確立的法律憑證。

4、目的不同。三方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是編制畢業生就業方案和將來雙方訂立勞動合同的依據。而勞動合同主要是勞動關係確立後使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得到應有的保障。

5、適用的法律不同。三方協議的制定、發生爭議後的解決主要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規定》、《民法典》等,而勞動合同的訂立以及發生爭議後主要是依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來解決。

二、應屆生三方協議怎麼寫?

三方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部關於以社會需求為培養目標,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建立“需求、培養、實訓、就業”的教學模式,使畢業生能夠學以致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根據乙方提供的入學材料,到省教育廳辦理正式錄取手續,負責學生畢業證及就業報到證的辦理工作;

2、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及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進行教學,保質保量地完成各學科的教學任務;

3、學生畢業後負責推薦就業,併為每位學生至少提供一個就業崗位;

4、負責畢業生崗前培訓工作;

5、負責推薦就業的專業包括我院______年招生的各個高職專業。

二)乙方應履行的職責

1、學生必須修滿規定的學時;

2、在校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刻苦學習,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以上;

3、學生必須向學院提供真實、有效的入學錄取材料;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配合學院進行上崗培訓及推薦就業。

三)如果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負責安置工作

1、在校期間不認真學習,所學課程成績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者;

2、不按時交納學費或經學院允許緩交,但在畢業前仍未交齊全部學費者;

3、在校期間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4、畢業後自行就業者;

5、無正當理由,出於個人好惡,不服從推薦就業者。

四)其它規定

1、如發生協議條款之外的事情,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十八週歲以下的學生必須由監護人簽字;

3、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學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蓋章)監護人:__________(家長)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方協議的作用是確定學生畢業以後可以到哪一家用人單位進行報到,並不代表着雙方真正建立了勞動關係,即使簽訂了三方協議,如果畢業後遇到了什麼特殊情況,比如考上了研究生,也不是必須到用人單位報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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