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經濟糾紛訴訟期是多久
一、合同經濟糾紛訴訟期是多久
合同糾紛有起訴期限,訴訟時效期間是三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合同糾紛訴訟管轄怎麼確定
合同糾紛原則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但雙方也可以書面協議選擇。
《民事訴訟法》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合同發生糾紛時,合同當事人或者選擇訴訟解決或者選擇仲裁機構仲裁,這兩者都是通過法律程序解決糾紛的途徑。不管是選擇訴訟還是選擇仲裁,都有一個時效的問題。訴訟或者仲裁時效是權利人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解決爭議,保護其權益而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的目的,在於促使當事人儘早行使權利,儘快解決當事人間的糾紛。
三、合同糾紛立案有什麼標準
合同糾紛起訴的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條件包括原告與合同糾紛有利害有關係、有明確的被告等。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每一個案件都有自己訴訟時效的規定,一般最長的訴訟時效是不超過20年,一旦超過訴訟時效將不再受到法院的保護,對於合同經濟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的時間,需要再知道自己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