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合夥合同糾紛如何結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一、個人合夥合同糾紛如何結算

個人合夥合同糾紛如何結算?

可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攤,或平均分攤。以勞務抵作資本的合夥人,除另有規定者外,一般不分攤損失。合夥糾紛未結算起訴如何處理。起訴合夥糾紛,如果未清算,法院一般不會立案受理。即使受理了,也無法審理。最終可能會駁回原告方的訴訟請求。起訴合夥糾紛,如果未清算,法院一般不會立案受理。

二、合夥糾紛需要注意什麼

1、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個人合夥,基於人的誠信而建立。這種個人合夥,具有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羣策羣力、降低風險等優勢。同時,它的風險也是巨大的,因為誠信是抽象的,會因環境、利益等各種因素而發生變化。法院在審理合夥糾紛案時發現,雙方並沒有任何書面協議,遇到誠信的,認可口頭合夥協議,遇到不誠信的,就訴之無門了。所以,個人合夥在口頭達成一致後,必須簽訂書面協議,以防患於未然。

2、明晰權利義務

在一些案件中,雖然合夥個人也訂了合夥協議,但非常籠統,並沒有按照法律要求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做出明確約定,也沒有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劃分。往往是出資多者全權決定合夥事務,其他合夥人對合夥經營期間的重大事宜以及賬目等情況,大多一知半解。相當一部分合夥人因合夥糾紛訴至法院時,自身並不掌握合夥賬目或合夥財產,而被訴一方合夥人很少主動配合進行賬目清算,雙方對合夥賬目存在較大爭議,導致合夥開支與合夥盈餘等賬目無法查清。

2、及時清算。

清算是企業法人終止的必經程序,未經清算,企業法人不得終止。但個人合夥終止相對比較簡單,當合夥人約定的終止事由出現或合夥人決定終止合夥即可。

三、合夥合同的必備條款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儘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法院管轄或仲裁委員會仲裁。

產生合夥合同糾紛可以通過協商、仲裁、起訴等方式解決,簽訂合同時應當明確合夥人退夥時清算財產的細則,應當標明出現違約時如何清算,如何合同中明確規定了清算方式,但是違約方拒不履行,當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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