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可撤銷的五大情形民法典的內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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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贈與合同可撤銷的五大情形民法典的內容是?

贈與合同可撤銷的五大情形民法典的內容是?

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親屬的;受贈人實施的是嚴重侵害的行為,而不是輕微的行為。近親屬的範圍包括配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的;(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受贈人具有撫養能力,而不履行撫養的義務)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義務的;贈與人與受贈人約定了合同的義務,贈與人已經將贈與的財產交付給了受贈人,受贈人不履行合同的義務。例如,在附條件的贈與合同中,受贈人應當依約定履行其所負的義務。如不依約履行,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因受贈人的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二、贈與人的相關義務

1、交付贈與物的義務。贈與人應當依照合同的約定,將贈與物交付受贈人並轉移所有權。儘管在一般情況下,贈與人可以在交付贈與物之前撤銷贈與,但對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並且受贈人還可以要求贈與人交付贈與物。

2、擔保贈與物瑕疵的義務。贈與人應當對贈與物的瑕疵負責。一方面,贈與物有瑕疵的,贈與人有義務如實告知受贈人;另一方面,贈與人保證贈與物無瑕疵的,就應當對贈與物的瑕疵負責,如果由此造成受贈人損失,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根據本文的所有內容可以得知,贈與合同的一些相關知識,其中關於撤銷的知識就有五點,值得人們注意。在進行贈與合同時,應當注意這五點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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