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糾紛怎麼起訴拆遷合同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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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糾紛怎麼起訴拆遷合同官司?

一、安置房糾紛怎麼起訴拆遷合同官司?

安置房糾紛可以書寫起訴狀,然後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及證據材料,然後起訴對方。

實際上,在目前的審判實踐中,行政和民事兩種訴訟形式都有。被徵收人對補償協議不服的以行政訴訟為主;被徵收人不履行協議約定義務時,房屋徵收部門多以民事訴訟提起訴訟。

一般情況,應該優先行政訴訟,但不排除民事訴訟。因為民事訴訟在補償等問題上更充分一點,而行政訴訟的好處是舉證有利於某一方。同時補償協議,其實是以合同形式體現的行政決定。所以從協議有爭議一開始就納入行政訴訟,有利於徹底解決糾紛。

長期以來,在拆遷過程中,作為被徵收人的普通老百姓相對於房屋徵收部門來説,是弱的一方,法律規定中也更多地傾向於保護弱的一方。但近年來,隨着房價的不斷上漲,政府遭遇被徵收人拒不履行協議的情況也偶有發生。

在徵地拆遷糾紛中,只要政府有存在違法行為,被拆遷人都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行政裁決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二)行政或司法強制

1、行政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公安部門強制拆遷。

2、司法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書規定的期限內未搬遷的,由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行政強制或司法強制只能選一種。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請或申請強制拆遷,必須非常慎重。

(三)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

二、拆遷補償安置合同糾紛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拆遷補償安置合同糾紛需要注意的問題有:房屋拆遷問題具有明顯的商法性質,和一般的房屋案件相比較不同;房屋拆遷案件涉訴進入審理程序後,必須同時涉及行政、民事法律關係的複合法律事實;妥善處理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的權利義務關係。

涉及房屋拆遷等相關問題的,可以通過協商訴訟或者是通過行政裁決的方式來解決。但是不同的糾紛內容,所選擇的解決途徑,還是有所不同的。比如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未能達成安置補償協議的,首先是需要向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裁決,然後才能到人民法院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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