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金算不算價外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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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金是價外費用,需要繳納增值税。税率為違約所銷售的貨物的適用税率,如銷售貨物適用17%的税率,則按17%税率計算,如所銷售的貨物為13%的税率,則按13%的税率計算。違約金一般不區分價款與税額,一般按照一個總額計算,比如一批貨物價税合計的5%,計算銷項税額是:違約金/(1 增值税率)×增值税率。

合同違約金算不算價外費用嗎?

1、根據《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的規定: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

(一)受託加工應徵消費税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税;

(二)同時符合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

(三)同時符合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四)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税、車輛牌照費。

2、根據《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價外費用,是指價外收取的各種性質的收費,但不包括以下項目:

(一)代為收取並符合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以委託方名義開具發票代委託方收取的款項。

3、判斷經濟利益的流入是否屬於價外費用要注意把握以下幾個要點:

4、價外費用和價款合稱為增值税的「銷售額」,它是增值税銷項税額或者應納税額的計税依據。

5、價外費用和價款在税目確定方面,具備同質性,也就是説,不管價外費用是屬於什麼性質的收費,它都應當和價款選擇同一個税目計繳增值税,使用同一個編碼開具發票。

綜合上面所説的 ,合同違約金一般是針對地因一方違反了合同需要支付的賠償金,對於此金額是屬於價外的費用,對於這筆費用需要承擔相應的税費,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對於所約定的金額,違約的一方也必須要全部的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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