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原件丟失對方違約不認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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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原件丟失對方違約不認怎麼辦?

合同原件丟失對方違約不認怎麼辦?

可以起訴解決的;無法核對原件的複印件,是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你還必須要有其他證據來佐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六十五條 審判人員對單一證據可以從下列方面進行審核認定:

(一)證據是否原件、原物複印件、複製品與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證據與本案事實是否相關;

(三)證據的形式、來源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四)證據的內容是否真實;

(五)證人或者提供證據的人與當事人有無利害關係。

二、請求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幾年?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綜合上面所説的,合同原件丟件同樣雙方的合同關係也存在的,如果合同的複印件不能證明雙方的關係,那麼也是可以找其它的證據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一般在處理時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業,如果確實處理不好的話,那麼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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