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合同怎麼算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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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簽合同怎麼算違約金?

沒簽合同怎麼算違約金?

合同當事人在沒有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但是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最多不得超過雙方交易標的的百分之三十。如果涉及的交易事項的違約金有法律法規規定,依據法律法規來計算違約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違約金與定金的區別

1、發生的根據不同:定金是由當事人雙方在定金合同中約定的,而違約金一般是當事人自己約定的。定金是交付後才生效,也就是説,即使雙方合同約定了定金,但是定金實際沒有交付,則該定金條款不生效;而違約金是諾成生效的,只要雙方簽字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2、確定的標準不同: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法律規定的數額,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定金最高不能超過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部分無效。而違約金因具有預定賠償金的性質,是根據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額來確定。

3、生效條件不同:定金是支付以後生效的,如果商品銷售沒有完成作為合同擔保的一種方式,應當雙倍償還定金;違約金是諾成生效的,只要合同成立,違約條款處理,違約金就生效了。合同一旦簽訂,即法律行為生效,如有一方不按合同執行,就要按合同所籤金額賠償雙倍的違約金給予對方。

4、作用不相同:定金的作用:一是證明合同成立;二是保證合同履行;三是具有懲罰和預付款的作用。合同履行後,定金應當收回,或者抵作價款。違約金的作用:一是懲罰和保證。只要出現由於當事人過錯,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事實的,不論是否給對方造成損失,都必須給付違約金。二是補償侵害造成的損失。如受侵害方能舉證證明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大於違約金金額時,還有權請求違約方補償不足部分。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只要對方認為違約方還有繼續履行合同的必要並堅持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的,違約方還有繼續履行合同的義務

違約金可以分為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中就有法定違約金的相關規定。違約金也可以由雙方當事人自行約定。但是約定的違約金不能過高,也不能過低。違約金與定金也有相應的區別,包括兩者的作用不同,兩者的生效條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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