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拿兩份勞動合同不給員工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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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拿兩份勞動合同不給員工怎麼辦?

公司拿兩份勞動合同不給員工怎麼辦?

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式兩份,但是公司就是扣留着不給應該屬於員工的那份合同,員工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反映。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即可。否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經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清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這些信息可以通過上網查詢工商登記信息獲取,同時,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户中。有的單位採取扣發員工一個月工資的方式拴住勞動者,這種行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勞動合同終止後,用人單位拒絕提供被扣發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通過解決問題。

4、不要籤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業為應付檢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讓勞動者簽名、按手印,走一個過場,勞動者也不拿合同當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沒有蓋章。一旦發生勞動爭議,這類合同是無效的,同時,勞動者的維權成本高昂。

三、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有哪些?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2、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4、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6、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7、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綜上所述,員工入職後,公司會和其簽署書面勞動合同,這種合同都是一式兩份,各持一份,公司不能全部拿走。如果不給員工,員工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經過督促公司還是不給的,員工隨時可以辭職並主張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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