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產生效力要符合什麼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8W

無論是在日常生活中還是為了商業交易的需要,我們總是離不開合同的訂立。那麼,由於種種的原因在履行合同過程種我們可能會遇到關於合同的諸多爭議問題。比如合同產生效力要符合什麼標準?當處於何種情況時合同是無效的?下面就給大家詳細陳述一下合同的生效與無效的合同所需滿足的條件。

合同產生效力要符合什麼標準

一、合同產生效力要符合什麼標準

合同生效是指已經合法成立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法律所規定的約束力,當事人必須依法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內容。法律所規定的有效要件是合同生效的必然條件。我國《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

依據我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生效分為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特殊要件是指某些種類的合同需要具備的特殊的生效條件。

1、一般要件

a、當事人在締約時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民事行為能力是指為自己設定民事權利或義務的能力。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者(18週歲以上,無精神障礙)當然可以作為合同主體;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16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自己的勞動為主要收入來源的,無精神障礙)需要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可;無民事行為能力者(16週歲以下或者有精神障礙者)只有在接受贈與、獎勵時才可以成為合同的主體。

b、意思表示真實。意思表示不真實表現為三大形式。一是合同一方存在欺詐、脅迫或者是趁人之危;二是當事人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三是合同一方當事人對合同存在重大誤解;四是顯示公平的合同。

c、合同內容合法或者不違背社會的公序良俗。

2、特殊要件

a、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必須辦理批准或登記的合同;

b、附條件或附期限的合同需要條件滿足或者期限滿足才能生效。

三、無效合同

無效的合同是指自始至終都不會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合同。依據我國合同法規定,無效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在此,必須是損害了國家利益才能為無效合同,否則則為可撤銷合同;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格式合同中免除己方義務,加重對方責任、損害對方權利的合同條款。

在一般情況下合同成立之後自然而然就會生效,但如果此時不符合《合同法》中規定的生效要件的,自然合同成立了之後也是不能順利生效,這樣的情況下,就會對合同當事人的利益造成損害。畢竟合同無法產生約束力了,就會很容易產生糾紛。而要是各位對合同產生效力的標準還有不清楚的地方,這都是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