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申請撤訴書怎麼寫?
一、民事糾紛申請撤訴書怎麼寫?
撤訴申請書
申請人:xx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總經理
被申請人: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經理
原起訴案由:租賃合同糾紛
申請人因與xxx有限公司賃合同糾紛一案,於xxxx年7月12日向你院起訴,業經你院立案受理。現因申請人將採取其他方式解決與被申請人的糾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4條規定,特申請撤回起訴,請予批准。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
xxxx年三月 日
二、撤訴申請書需要幾份
撤訴,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後,宣告判決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訴的行為。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按撤訴處理,即原告雖然沒有提出撤訴申請,但其在訴訟中的一定行為已經表明他不願意繼續進行民事訴訟,因而,法院依法決定註銷案件不予審理的行為。不論是當事人申請撤訴還是按撤訴處理的,都會產生一定的法律後果。一般交一份即可,但最好按起訴狀的份數準備好。
三、撤訴的條件有哪些
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經原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但不得影響原告和被告之間的訴訟正常進行。
2、申請撤訴必須自願。除自己有明確的意思表示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脅迫的方式,迫使原告撤訴,審判人員也不得以任何藉口動員原告申請撤訴。
3、撤訴必須合法。撤訴在程序上必須是由有權撤訴人提出,必須是在法院宣告判決之前提出,在實體上不得有規避法律的行為,不得有損於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
4、撤訴必須撤銷全部訴訟請求。如果只是撤銷部分訴訟請求,或者原告在撤銷了全部訴訟請求的同時,又提出了新的訴訟請求,或請求人民法院批准和執行當事人自行和解的內容的,不能視為撤訴。
5、撤訴應當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書。
6、撤訴必須經法院作出裁定。裁定除雙方當事人在場,可用口頭裁定,記入筆錄外,一般應以書面形式為宜。
對於已經被法院受理的民事糾紛案件,若是案件的原告自願,可以在法院開庭宣判前書寫撤訴申請書後提交給法院。需要注意的是,案件的被告不得強迫原告撤訴,法院經過核實後,發現原告是被迫撤訴的,會駁回撤訴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