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授權委託書應該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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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監護人授權委託書應該怎麼寫
監護人
被監護人
委託人
我的 自 年 月至 年 月在 市居留學習。在此期間,我委託中國公民作為我的監護人。監護人有權代表學生家長處理我 在京期間的一切事務。
委託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消極資格
由於監護人負有監護職責,對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權益關係重大,有較多的立法例通常都規定了不得擔任監護人的消極資格。不得作為監護人的人主要包括:
(1)禁治產人、準禁治產人。
(2)被判處刑罰的人、失蹤人。
(3)破產人。
(4)外國人。
(5)法人。一般認為,法人不得擔任監護人,但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以及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可作為監護人。
在我國相關的監護人也應符合我國的法律規定,一旦這類人員因自身原因、破產、身體原因、被執行判決的,不得擔任相關的監護人。這類被監護人應積極的按照法律規定,由親屬、居委會、村委會等人員進行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