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通知當事人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5W

一、行政拘留通知當事人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行政拘留通知當事人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行政拘留通知書應該在執行行政拘留的當天就當場交付被處罰人。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150條規定: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將處罰情況和執行場所通知被處罰人家屬。被處罰人拒不提供家屬聯繫方式或者有其他無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機關可以不予通知,但應當在決定書中註明。

(一)對被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達拘留所執行。

(二)受到罰款處罰的人應當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交納罰款。

(三)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並提出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處罰暫緩執行。

二、行政拘留具有下列特點: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範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採取的懲戒措施;後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於司法拘留。後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於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其實大家也應該知道的,公安機關在執行行政拘留之前絕不會提前的告訴被拘留人,所有的強制處罰措施基本上都是在執行的當時才會告知當事人的。而當事人在接到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之後,如果認為公安機關作出的行政拘留的決定和事實情況是不相符的,可以在行政拘留期間申請行政複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