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了本人怎麼申請行政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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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拘留了本人怎麼申請行政複議?

被拘留了本人怎麼申請行政複議?

被拘留了本人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行政複議。法律、法規未規定行政複議為提起行政訴訟必經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後,又經複議機關同意撤回複議申請,在法定起訴期限內對原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有兩點需要注意:

一是,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已經過複議機關同意撤回複議申請,如果還沒有撤回複議申請,説明案件還在之中,不能再提起行政訴訟;

二是,還沒有超過法定的訴訟期限,這裏的訴訟期限是指行政訴訟法或者其他法律規定的期限,視當事人沒有提出過複議申請一樣計算。

二、申請行政複議的程序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1、申請

(1)申請時效

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應當在知道被申請人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2)申請條件

一是申請人是認為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相對人;

二是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三是有具體的複議請求和事實根據;

四是屬於依法可申請行政複議的範圍;

五是相應行政複議申請屬於受理行政複議機關管轄;

六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申請方式

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4)行政複議申請書

申請人採取書面方式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時,所遞交的行政複議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是申請人如為公民,則為公民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等。申請人如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則為法人或者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二是被申請人的名稱、地址;

三是申請行政複議的理由和要求;

四是提出複議申請的日期。

2、受理

行政複議機關收到行政複議申請後,應當在5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行政複議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行政複議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複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複議機關提出。除上述規定外,行政複議申請自行政複議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行政複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受理;必要時,上級行政機關也可以直接受理。行政複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

3、 審理

(1)審理行政複議案件的準備

一是送達行政複議書副本,並限期提出書面答覆。行政複議機構應當自行政複議申請受理之日起7日內,將行政複議申請書副本或者行政複議申請筆錄複印件發送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或者行政複議申請筆錄複印件之日起10日內,向行政複議機關提出書面答覆,並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

二是審閲複議案件有關材料。行政複議機構應當着重審閲複議申請書、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書面材料(如農業行政處罰決定書等)、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被申請人的書面答覆。

三是調查取證,收集證據。

四是通知符合條件的人蔘加複議活動。

五是確定複議案件的審理方式。行政複議原則上採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複議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有關組織和個人調查情況,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

(2)行政複議期間原具體行政行為的效力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目前我們國家的行政機關所做出的行政處罰的決定是比較多的,不僅僅是包括有警告這樣比較常見的一種處罰的措施,實際上還包括有行政區有如果被採取行政拘留決定,而這樣的一種決定已經侵犯到個人合法利益的話,可以提出行政複議的請求,我也可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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