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為基本工資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8W

一、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為基本工資嗎?

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為基本工資嗎?

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不是基本工資,而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 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二、加班工資需要交税嗎

加班費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加班費計入員工工資總額,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税。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加班費的計算是以職員個人正常上班的小時工資為基數的,故此不同類型的職員加班,單位需要向其支付的加班費不同。職員個人不得簡單的比較與他人的加班費之後,認為薪資發放錯誤。加班費屬於個人收入,故此一旦算上加班費,薪資超過五千元就需要納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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