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律師費訴訟費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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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條律師費訴訟費怎麼寫?

借條律師費訴訟費怎麼寫?

涉及到借條中對律師費或者訴訟費進行認定的,顯然是需要在達成一致意見後進行書寫,借條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書寫: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個身份證號碼;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等約定;

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6.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7.如數額較大也應註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記錄。

二、借條的身份認定

首先,債權人應當審查債務人的身份證件,並要求債務人當面書寫借條。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借條交給債權人的話,就不排除該借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當債權人索款時則以不是本人筆跡為由,拒絕償還。如借條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欄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簽名、蓋章、按手印。

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時又是某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話,債權人一定要明確債務人是該借款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業從事包括付款在內的民事行為的。如果債權人不對債務人的身份加以明確的話,就有可能出現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後果是,債權人在日後的訴訟中,將不得不面對公司或企業與借款人之間的相互推諉,從而為債權的實現帶來麻煩。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在借款給朋友時,最好能夠留下他的身份證複印件,從而為日後可能發生的訴訟做好準備。所以借條必須由債務人本人填寫。

妥善保管借條。要特別注意防止借條被盜、丟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濕,也不能與化學物接觸。同時,最好複印幾份,在以後催款時,可先向借款人出具複印件,以確保原件的安全。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借條在達成一致意見後就是可以具備法律效力的,但相關涉及到具體的內容,如發生矛盾糾紛後提出起訴的具體訴訟費以及律師費,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來進行判決處理的, 具體情況由法院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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