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與虛假訴訟罪區別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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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敲詐勒索罪與虛假訴訟罪區別有哪些?

敲詐勒索罪與虛假訴訟罪區別有哪些

1、侵犯的客體不同,敲詐勒索罪侵犯的各體是複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虛假訴訟罪侵害的客體,主要是司法部門的正常活動。

2、客觀方面的表現不同,敲詐勒索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客觀方面,主要表現為使用捏造或編造虛假的事實,作為訴求和證據,提起訴訟;

3、量刑標準不同:

構成虛假訴訟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構成敲詐勒索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虛假訴訟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一)致使人民法院基於捏造的事實採取財產保全或者行為保全措施的;

(二)致使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干擾正常司法活動的;

(三)致使人民法院基於捏造的事實作出裁判文書、製作財產分配方案,或者立案執行基於捏造的事實作出的仲裁裁決、公證債權文書的;

(四)多次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的;

(五)曾因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被採取民事訴訟強制措施或者受過刑事追究的;

(六)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情形。

三、哪些行為屬於虛假訴訟?

(一)與夫妻一方惡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債務的;

(二)與他人惡意串通,捏造債權債務關係和以物抵債協議的;

(三)與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員惡意串通,捏造公司、企業債務或者擔保義務的;

(四)捏造知識產權侵權關係或者不正當競爭關係的;

(五)在破產案件審理過程中申報捏造的債權的;

(六)與被執行人惡意串通,捏造債權或者對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優先權、擔保物權的;

(七)單方或者與他人惡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權、繼承等民事法律關係的其他行為。

綜上所述,敲詐勒索罪和虛假訴訟罪是完全不同的兩個罪名,兩者都屬於故意犯罪,但虛假訴訟罪最嚴厲的量刑不超過7年有期徒刑,敲詐勒索罪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能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敲詐勒索罪和虛假訴訟罪之間並沒有什麼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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