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終審判決期限是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3W

一、行政訴訟終審判決期限是多久

行政訴訟終審判決期限是多久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八條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准,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行政訴訟上訴的條件

上訴是當事人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審判決、裁定,在法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請求上一級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的訴訟行為。與刑事訴訟不同,當事人上訴是行政訴訟引起第二審程序發生的唯一動因。當事人行使上訴權,提起上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上訴人必須適格。凡第一審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經授權的委託代理人,都有權提起上訴。

2、上訴人所不服的一審判決、裁定,必須是法律明文規定可以上訴的判決、裁定。能夠提出上訴的判決和裁定包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對駁回起訴、不予受理、管轄權異議所作出的裁定。

3、上訴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4、上訴必須遞交符合法律要求的上訴狀。當事人提出上訴,既可以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法院在進行審理行政案件的時候,需要依法實行合議迴避以及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的制度,法院在作出終審判決以後,一經作出就會立即生效,而作出終審判決的期限一般是在三個月的時間以內就需要作出判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