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聲明有幾份?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W

一、解除勞動合同聲明有幾份?

解除勞動合同聲明有幾份?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至少一式三份,一聯存根留用人單位儲存,一份交勞動者儲存,一份放勞動者檔案。應該公司和勞動者簽字蓋章。如果原件不夠,可以請收取原件的單位在複印件上加蓋鮮章,並註明此複印件與原件一致,原件存何處的字樣。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一般是用人單位下達勞動者的通知,說明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了。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作用:

1、到勞動局辦理失業證,必須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2、到社保局轉移手續,必須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及社保手冊;

3、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者指定銀行辦理提取公積金手續,必須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4、入職新單位,也要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二、單位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怎麼辦?

勞動者辭職後,用人單位是應當爲勞動者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爲其開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通知書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爲其開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通知書。

勞動者被解除勞動合同後失業,如果要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需要提供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明,否則勞動保障部門是不予辦理的。因此,勞動者離職時要索要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明。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最少需要三份。員工離職之後,用人單位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出具勞動合同證明書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之後,必須要爲員工出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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