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解除勞動合同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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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解除勞動合同備案?

怎麼解除勞動合同備案?

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加蓋公章;

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並不需要勞動局的認可或批准,只需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的規定辦理即可.

不知道你怎麼會和勞動局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局只是管理職能部門。

員工的勞動合同是和企業簽訂的,所以只能和所在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然後企業要把職工的人事檔案轉移到勞動局,如果交納失業保險滿一年,可以領取相應的失業金.

如果你要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是: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提交公司——簽署解除合同書——解除——轉移檔案。

解除勞動合同備案需要多久

解除勞動合同備案正常的話5個工作日就行,備案不是必須的,這是用工方的責任和義務,如果不備案,也不影響合法勞動合同的效力,產生不利後果由用工方承擔。當然,如果你是一個由責任心的勞動者,最好及時提醒用工方儘快備案。

用人單位進行勞動用工備案要提供的資訊應當包括: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招用職工的人數、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起止時間,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人數、職工姓名、時間等。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經濟類型、組織機構代碼發生變更後,應在30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變更手續。用人單位註銷後,應在7日內辦理勞動用工備案註銷手續。 用人單位登記註冊地與實際經營地不一致的,在實際經營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用工備案。 透過用工備案,將明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這不僅能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時還爲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提供了法律保證,從而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備案所需材料

1、《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書現分爲普通勞動合同文字、餐飲業、建築業、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文字及派遣合同文字,用人單位選擇相應文字),合同書須勞動者本人簽字按手印,勞動合同內容不得塗改,否則無效。

2、《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備案職工花名冊》一式兩份(如有多頁,每頁均需蓋章,備案日期不填)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和《授權委託書》一份

4、與本單位初次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須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可在A4紙上排列複印)

5、初次備案的單位須辦理立戶手續(在本視窗辦理)

以上材料、表格可在政務服務中心一樓門口打印社購買或者自行打印。

綜合上面所說的,在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之後,是需要到勞動局進行備案處理的,這樣才能算真正的解除了勞動關係,因此,在解除備案的時候一定要提交相關的所有材料,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到傷害,從而也沒有什麼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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