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內容如何?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W

4s店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內容如何?

解除勞動合同,其實就是離職的意思,或者就是辭職,這是通常的說法,如果專業一點的稱呼就是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解除勞動合同。那麼關於4s店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內容還是有很多人存在很多疑問,今天小編就來詳細解釋一下。

一、勞動者依法辭職流程:

勞動者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的通知〔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自己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勞動者繼續上班滿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勞動法》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50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模板

某某公司:

本人某某,於 年 月 日同公司簽訂了爲期 年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現因(單位原因: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某款。個人原因:本人身體情況不適應此工作或是要照顧家庭)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

請公司接到本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後,於 年 月 日前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於 年 月 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爲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請公司於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並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於年 月 日(最後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

申請人:

年 月 日

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怎麼寫?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用人單位:職工:

雙方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1、雙方勞動合同自2011年×月×日解除

2、用人單位一次性給予職工經濟補償金×元

3、×月×日前雙方辦理交接,職工退還公司物品、交接工作,用人單位一次性付清未發工資×元、經濟補償金×元

4、用人單位依法辦理社保轉移、人事檔案轉移手續

5、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一份,社保部門一份

三、怎樣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一)勞動者申請辭職

1、遞交辭職信,找公司領導簽字批准。

2、按照公司人事部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3、工作交接後,單位要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給勞動者社保手冊、員工檔案。

(二)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單位下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交代公司人事部與解除合同的員工協商處理工作交接。

2、單位要制定經濟補償協議,勞動者辦理工作交接後,要按期支付經濟補償。

3、單位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報送勞動局和社保局,分別終止勞動關係和停繳社保。

4、單位給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社保手冊、員工檔案。

四、勞動合同解除需要多久

合同期到了就終止,或者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申請。

員工離職通常分爲以下幾種類型:自請辭職、解僱離職、符合勞動合同終止情形離職,如退休、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員工失蹤或死亡等。

1、自請辭職: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勞動者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因此,對於自請辭職者,應注意審查其是否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同時,要求其填寫《離職申請單》,經用人單位同意後可辦理離職手續。這裏,應特別注意的是,員工在職期間造成用人單位損失需要賠償的,應在員工離職時一併結清賠付事項。

2、解僱離職或者自動離職:

員工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有關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三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六種情形而被用人單位給予解僱處分的,用人單位應首先知會工會,工會同意解僱處分的,由人事部門製作《員工獎懲公告》,在單位範圍內有效公告。在公告生效之日起,人事部門製作《員工獎懲通知》,並向員工本人送達,員工憑該通知直接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員工未經任何離職申請不告而別的情形,類似的還有嚴重違紀違規應予解僱處分之員工不告而別的、或員工未依照規定時間提出離職申請自行不告而別的,這些員工不告而別時間達到一定合理期限、符合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規定的解僱情形的,可視爲其“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由人事部門知會工會,經工會同意後,發佈《員工獎懲公告》,自《員工獎懲公告》生效之日起,雙方勞動關係解除。與此同時,用人單位應在合理期限內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形式催告該員工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經催告後逾期仍未前來辦理的,視爲該員工放棄其所有權利。因此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有權要求賠償。

3、符合勞動合同終止情形離職:

員工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在終止情形屆滿前30日內,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應出具《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並向員工本人送達,員工憑《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員工因故失蹤或死亡的,勞動合同終止之離職交接手續由其部門主管憑《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辦理。

4s店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內容小編已經整理好了,關於解除勞動合同,首先要分實際的情況具體的分析,如果說解除勞動合同的是用人單位自己個人的意願,那麼需要支付違約金,如果勞動者自願解除的,那麼只要支付一些工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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