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勞動合同必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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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勞動合同必備條款
員工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的是什麼?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企業確立勞動關係,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前提下,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而勞動合同內容(條款)也有法律規定的,那麼員工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的是什麼, 企業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要依據企業營業執照上填寫,要寫全稱。 2/8 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要依據勞動者身份證填寫。 3/8 勞動合同期限,如果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合同期限分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 4/8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建議工作內容填寫具體,涉及面廣點,以後進行職務調動有依據。工作地點一般填寫企業全稱。 5/8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及勞動報酬。工作時間有標準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及不定時工作制。勞動報酬一般參照企業工資支付制度制定。 6/8 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7/8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8/8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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