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強制執行後 - 需要多久纔可以申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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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強制執行後,需要多久纔可以申請立案?
勞動仲裁後申請強制執行需要多久纔可以申請?
對於申請強制執行後,需要多久纔可以申請立案?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一般30天,單位不起訴,你就可以申請執行。第四十九條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三)違反法定程序的;(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僞造的;(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爲的。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覈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綜上所述,我們對於勞動仲裁後申請強制執行需要多久的問題有了一個明確的答案,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有問題可以聯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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