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終止解除證明書怎麼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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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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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終止證明書怎麼填寫
勞動合同終止證明書怎麼填寫,參考如下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用人單位名稱:
地 址:
聯繫人和電話:
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前的工作崗位:
入職日期: 年 月 日 終止(解除)日期: 年 月 日
最後一份勞動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單位工作年限: 年 個月(其中依法合併計入的年限爲 年 個月)
依據的法律條文:《勞動合同法》第 條第 款第 項
終止原因(打√)
□勞動合同期滿或工作任務完成 □勞動者死亡或失蹤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破產 □用人單位停業
解除原因(打√)
□勞動者單方解除 □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39條解除
□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40條解除
□勞動者按勞動合同法38條解除 □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者提出解除
單位(蓋章) 人社部門意見: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者簽收: 簽收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空白證明可自行復制使用;在辦理手續時須填寫並提交一式三份,同時提交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