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人事仲裁經濟補償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W

一、申請勞動人事仲裁經濟補償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申請勞動人事仲裁經濟補償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勞動爭議仲裁分爲以下四個程序:

1、申請與受理。勞動爭議仲裁必須有當事人的申請,否則不能仲裁。當事人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書後,應在七日內審查作出受理與否的決定。

2、仲裁前準備。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

首先成立仲裁庭,簡單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員審理。

其次進行調查取證工作。

3、調解。

4、開庭與裁決。調解不成的應當開庭仲裁。仲裁庭應在開庭前四天將開庭時間。地點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訴人按照撤訴處理,對被訴人可以缺席仲裁。開庭後應宣佈仲裁人員名單,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二、申請勞動仲裁多久可以知道結果?

1、先交申請書

首先要從勞動權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提出申請。需要按仲裁委員會提供的《申訴書》填寫一式二份,並附勞動合同、身份證複印件及相關的證據材料。

不過,申訴人要是用人單位的,還需要附營業執照有效影印件。

2、委託專業律師

要是糾紛比較複雜,損失比較大的,最好就委託不超過二名的律師參加仲裁活動。

3、舉證證明

勞動爭議案件一般由申訴人提供證據,也就是誰提的就誰給證據。不過因爲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就由用人單位負責提供證據。

4、審理裁決

仲裁那邊給時間了,就要按仲裁庭指定的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參加庭審活動。自己是申訴人,要是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庭的,就按撤訴處理。被訴人要沒正當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就可進行缺席審理並作出缺席裁決。

5、裁決決定

要是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從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就會發生法律效力。

6、審理結案

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一般就從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內結案。不過,要是說案情比較複雜的,經批准最多可延長30天。

綜合上面所說的,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直接向仲裁部門申請,一般在申請時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同時還需要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這樣才能保障到仲裁委員會可以受理自己的請求,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更快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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