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加班費怎麼計算
國慶節,是一個偉大的日子,受盡屈辱的中國人民站起來了!對於舉國來說,是喜慶的大好日子,應該是一個放假的日子,但是現實生活中,有些行業是不能放假的,比如說運輸部門,旅遊景點,餐飲行業以及生活超市等,上述行業正是一年之中生意最好的時期。
那麼,國慶節需要堅守工作崗位的勞動者,他們在國慶期間的加班工資是怎麼計算的呢?
首先,我們說的國慶節是說法定節假日,就是固定的10月1日2日3日這三天時間,這三天是不能安排補休的。
10月1日至3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國慶加班屬於法定節假日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全年月平均計薪日×400%×加班天數。除此之外,休息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全年月平均計薪日×200%×加班天數;工作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全年月平均計薪日×150%×加班天數。
綜上所述,我們知道了國慶加班工資怎麼算這一問題的答案。法定節假日勞動者加班工作的話,應是平常的4倍工資。週末調班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該是平常工資的2倍。
看到這裏,可能很多人說,法定節假日加班,不是3倍工資嗎,你這裏怎麼變成了4倍了呢?文字的解說太抽象,下面爲大家上案例:
蘭某來自江西省吉安市,於2022年2月16日入職廣州市番禺區一家貿易公司做服裝紙樣師傅,每月的基本工資是10000元加房補200元加加班費。2022年10月2日及3日這兩天他正常出勤。2022年11月份,公司正常發放了他的工資10150元錢,這10150元已經包括了10月1號至3號這兩天一倍的工資。
接下來,2023年1月10日,蘭某離職了,蘭某申請了勞動仲裁,其中一個請求就是要求公司支付10月2號及3號這兩天的出勤工資的3倍。公司認爲已經足額支付了加班費。不同意支付2號及3號這兩天的加班費。
2023年4月13日,番禺仲裁委裁決:支援了蘭某2022年國慶節期間2號及3號加班工資2307.69元。其計算方法爲:2307.69元(10200元/月÷26天/月×2天×300%)。
律師評析:本案中國慶節的加班工資究竟是3倍還是4倍呢?先看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