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爲親友非法牟利罪立案標準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爲親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二)使其親友非法獲利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三)造成有關單位破產,停業...
虛假破產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九條[虛假破產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二)]公司、企業透過隱匿財產、承擔虛構的債務或者以其他方法轉移、處分財產,實施虛假破產,涉嫌下列...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認定
(一)劃清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與非罪行爲的界限(1)按照《刑法》第163條的規定,構成公司、企業、其他單位人員受賄罪必須是受賄數額較大的,不足較大數額的按一般受賄行爲處理。(2)公司、企業、其他單位人員在法律、政策...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概念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是指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虧損,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以及國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司法解釋
《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條製作虛假的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發行股票或者公司債券的,責令停止發行,退還所募資金及其利息,處以非法募集資金金額l%以上5%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證券法》...
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量刑標準
1、隱匿或者故意銷燬依法應當儲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
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立案標準
隱匿或者故意銷燬依法應當儲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隱匿、故意銷燬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涉及金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二)依法應當向司法機關、行政機...
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量刑標準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的認定
本罪是指國有公司、企業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或失職或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失的行爲。只有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虧損,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致使...
妨害清算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的界限本罪與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在主觀上都出於故意,客觀上都存在虛僞記載資產負債表或財產清單的行爲,但二者有本質區別:1、犯罪主體不同。本罪主體爲公司、企業清算組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
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是複雜客體,即國家公司、企業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場競爭秩序。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是一種有序的法制經濟,商品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及其他營利性服務的經濟行爲都應規範化、合法化,各種營利性...
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單位亦可構成本罪。單位犯本罪的,實行兩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二)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罪量刑標準
1、爲謀取不正當商業利益,給予外國公職人員或者國際公共組織官員以財物的,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
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概念
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是指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爲。...
虛假破產罪的認定
1、虛假破產罪主觀故意的認定本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出於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虛假破產罪是在一種在特定環境、特定條件下,利用特定手段實施的欺詐行爲,行爲人在主觀上是明知其行爲會導致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受到損害的,...
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無論是具有中國國籍的自然人或單位,還是外國國籍的自然人或單位,只要其實施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之行爲,又在我國刑事管轄的範圍內,均可以成爲本罪的...
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六條[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依法負有資訊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衆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特殊主體,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實施惡意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爲,也以本罪論。(二)主觀要件本罪在主...
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四條[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案(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
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特殊主體,即國有公同、企業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除此不能構成本罪。(二)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由故意構成,並有明確的徇私動機。如果不是出於故意,不具有徇私舞弊的動機,而...
虛假破產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包括公司、企業的破產製度和債權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破產製度主要是指國家破產法所保護的破產秩序;債權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則主要是指財產權利。(二)客觀要件本罪客觀...
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量刑標準
1、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
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十四條[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條)]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立案標準
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發行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2、僞造、變造國家公文、有效證明檔案或相關...
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補充規定》一、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以下簡稱《立案追訴標準(二)》)中增加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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