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僞劣商品罪

生產、銷售、提供劣藥罪概念
生產、銷售劣藥,是指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明知是劣藥而進行生產、銷售,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爲。提供劣藥,是指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劣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行爲。...
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侵犯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權利。2、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爲生產者、銷售者、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違反國家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提供假藥...
生產、銷售劣藥罪司法解釋
《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生產、銷售僞劣的防治、防護產品、物資,或者生產、銷售用於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
生產、銷售、提供劣藥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4〕14號(2014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26次會議、2014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18次...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要件爲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構成本罪。依《刑法》(以下簡稱本法)第150條之規定,單位也能構成本罪的主體。(二)主觀要件本罪是故意犯罪。這種故意在生產環節...
生產、銷售劣藥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犯罪客體是複雜客體,既包括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權利。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爲。所謂“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藥...
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十六條[生產、銷售僞劣產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涉...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任何單位以及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既包括合法的食品生產者、銷售者,也包括非法的食品生產者、銷售者。(二)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一般是出...
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概念
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達5萬元以上的行爲。...
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僞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二十一條[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
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的認定
一、劃清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與非罪行爲的界限關鍵是從行爲人主觀上是否故意和客觀方面的結果來考慮。當行爲人故意製造、銷售僞劣產品,銷售金額達到法律規定的5萬元以上時,即成立犯罪;銷售金額不滿5萬元的製售僞劣產...
生產、銷售假藥罪概念
生產、銷售假藥罪,是指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爲。...
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的認定
1、本罪與醫療事故罪的區別從犯罪構成的角度來看,前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後罪主體爲特殊主體;前罪在主觀方面既可是故意也可是過失,後罪則只能是過失;前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生產、銷售、購買並使用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而出...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的認定
(一)區分本罪與非罪的區別區分本罪與非罪的界限關鍵在於是否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性食源性疾患。如果行爲人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不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且銷售...
生產、銷售僞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概念
生產、銷售僞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是指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行...
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立案標準
一、生產(包括配製)、銷售假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二)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三)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四)缺乏所...
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僞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經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設定或者確定的藥品檢驗機構鑑定,生產、銷售的假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爲刑法...
生產、銷售假藥罪構成要件
1、客體方面侵犯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權利。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證、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國家制定了一...
生產、銷售劣藥罪量刑標準
1、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2、後果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3、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
生產、銷售假藥罪立案標準
生產、銷售的假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1、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2、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3、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4、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
生產、銷售、提供劣藥罪立案標準
一、生產(包括配製)、銷售劣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人員輕傷、重傷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二、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劣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對人體造成嚴重危害的,應...
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是個人和單位,表現爲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兩類人。生產者即產品的製造者(含產品的加工者),銷售者即產品的批量或零散經銷售賣者(含產品的直銷者)。至於生產者、銷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產許可證或者...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量刑標準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2、單位犯本...
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立案標準
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進入人體的醫療器械的材料...
生產、銷售、提供劣藥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犯罪客體是複雜客體,既包括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權利。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生產、銷售、提供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爲。3、主體要件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包括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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