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證明和原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5W

如何證明和原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

在勞動者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到新單位就職的時候用人單位會要求勞動者證明和原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那麼如何證明和原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其實這個很簡單,並不複雜。為了方便大家瞭解,本站小編整理了一些資料,詳細請閲讀下文。

一、如何證明和原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

證明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通過單位出具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予以證明,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時用人單位應該向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用處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用處:

(一)辦理退工手續;

(二)辦理失業金核定手續;

(三)辦理社保停繳手續。

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例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身份證號 , 年 月參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

現因(請選擇如選項):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我單位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

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年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大家看過由小編提供的資料後,一定知道了如何證明和原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的解決辦法,在想證明自己已經離職或者説已經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只要向現在的企業提供原單位開出的離職證明書就可以啦,這是法律中規定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