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勞動合同與社保的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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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勞動合同與社保的關係嗎?

是勞動合同與社保的關係嗎?

勞動合同備案與社保無直接關係,《勞動合同法》中未要求勞動合同簽訂必須要勞動合同備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的備案可以(原勞動局)作為就業統計的依據,勞動合同不備案,不影響社保的額繳納。社保只要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就必須繳納。

社保屬於勞動合同的內容之一,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註銷執照能繳納社保嗎?

1、沒有主體,無法再以註銷的個體户繳社保了;

2、可以把自己的社保關係遷至人才或社區都可以;自行繳付;

社會保險費是指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過程當中,僱員和僱主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它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也可以認為是社會保險的保險人(國家)為了承擔法定的社會保險責任,而向被保險人(僱員和僱主)收繳的費用。下文——單位未繳社保不能以現金補償職工的相關規定:

為職工繳納社保費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公司未繳納是違法行為,但不能用現金補償,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費的,由社保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並且可從其開户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進行劃撥。

因此,勞動者應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和舉報,由他們監督原單位為其足額補繳社保費。

事實上社保與勞動合同並沒有很大的關係,個體户註銷營業執照之後就不能繼續繳納社保了,因為公司沒有主體,無法在已註銷的個體户繳納社保。個體户營業執照註銷之後,可以把自己的社保關係轉移到人才交流市場或者社區,這樣就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繼續繳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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