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進城務工勞動合同 - 試用期想辭職是否扣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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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進城務工勞動合同,試用期想辭職是否扣工資
簽了進城務工勞動合同,試用期想辭職是否扣工資
1、試用期辭職不會被扣工資,合同有規定除外。試用期內辭職,如果用人單位出錢為勞動者培訓了,並且用人單位提供了培訓期間的發票,則該公司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提前離職的違約金。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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