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簽了勞動合同怎麼辭職?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2W

試用期簽了勞動合同怎麼辭職?

一、試用期簽了勞動合同怎麼辭職?

已經與用人單位訂立了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可以這樣依法辭職,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遞交辭職的通知,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你繼續上班滿3天,次日就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辭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勞動合同法》第37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給你出具辭職證明,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如未在勞動合同上約定試用期,勞動者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可以去郵政局用EMS快遞“辭職書”, 收件人單位處寫明用人單位名稱,收件人是用人 單位的人事部門,沒有人事部的寫法定代表人名字。寄單上物品欄註明是“辭職書”,保留好該寄單以證明提出瞭解除通知。如果到期後用人單位拒不辦理離職手續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或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因未做滿一個月辭職要求賠償,沒有法律依據,勞動者可以拒絕。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未依法繳納的,勞動者可以向社會保險稽查大隊投訴。

二、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不管是試用期還是正式期,一般情況下都不能隨着解除勞動合同,有關違約責任可以在勞動合同上進行明確,雖然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勞動者辭職是不需要賠償的,但如果涉及到違約情況可以需要支付違約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