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員工辭退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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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務員工辭退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勞務員工辭退的法律規定是可以按照合同當中的約定來進行辭退。對於勞務合同的員工可以根據合同的約定辭退,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的是勞務關係,那麼用人單位解除勞務合同,將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是否支付違約金,要看勞務合同的約定。勞務關係的特徵是:
1、 是一種準勞動關係。
2、 用工方不具備勞動法中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或者具備主體資格但工作內容具有臨時性。
3、 由用工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
4、 根據用工方的指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5、 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傷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責任。
二、勞務關係和勞動關係的區別是什麼?
1、兩者產生的依據不同
勞動關係是基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生產要素的結合而產生的關係;勞務關係產生的依據是雙方的約定。
2、適用的法律不同
勞務關係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經濟法調整,而勞動關係則由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範調整。
3、主體資格不同
勞動關係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關係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時都是法人或組織;勞務關係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
4、主體性質及其關係不同
對於勞務合同的員工可以根據合同的約定辭退,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的是勞務關係,那麼用人單位解除勞務合同,將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是否支付違約金,要看勞務合同的約定。勞務關係的特徵是:
勞動關係和勞動關係之間是存在着本質的差別的兩者產生的依據,還有就是適用的法律以及主體資格方面都存在着顯著的區別,當然了關於勞務合同天地之後,對於學勞動者來説的話,用人單位也是可以辭退的,辭退的情況之下的話,也不需要支付給相關人員一定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