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崗位辭職需要違約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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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益性崗位辭職需要違約金嗎?

公益性崗位辭職需要違約金嗎?

公益性崗位沒有違約金。如果是屬於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公益性崗位不適用無固定期限和經濟補償金。公益性崗位是指由政府出資開發,以滿足社區及居民公共利益為目的的管理和服務崗位。公益性崗位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營利性的服務崗位。

如果是屬於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公益性崗位不適用無固定期限和經濟補償金。

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兩項補貼之和不低於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不高於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除對自初次享受崗位補貼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享受補貼至退休外,其他人員原則上不超過3年。

公益性崗位補貼是街道(社區)或其他經批准的勞務派遣組織安排就業困難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並對聘用人員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發放工資、統一繳納社會保險、簽訂半年以上勞動合同,由當地財政對用人單位給予補貼。

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是符合公益性崗位條件的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並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後,政府從當地財政再就業資金中給予用人單位的資金補助。

二、公益崗可以隨時辭職嗎?

公益崗同樣也是可以隨時辭職的,但如果用人單位沒有違法的情況下進行辭職同樣也是必須要提前用書面的方式來進行通知用人單位,等辦理好了所有的離職手續之後就可以進行走人。

是可以的,但除用人單位有嚴重違法的情況外,任何單位、任何崗位都不能隨便辭職。

公益性崗位只是崗位的性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不影響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係的法律性質。公益性崗位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勞動法的規定享有勞動權利、承擔勞動義務。另外,公益性崗位除了要遵守《勞動合同法》的辭職規定外,還應當遵守公益性崗位錄用合同對於辭職的有關約定。

公益性崗位不能隨便辭職,相反公益性崗位的辭職比普通員工的辭職會受到更多的限制。

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補貼(不含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兩項補貼之和不低於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不高於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

對靈活就業人員,按當地規定的繳費標準和比例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僅限於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補貼數額原則上不超過個人實際繳費的2/3。除從初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享受補貼至退休外,其他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任何崗位只要建立了勞動關係,勞動者在不如意的情況都是可以辭職的,只要按照勞動法正確的流程走就可以離職,從而也不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所以,遵守《勞動法》就是為了保護自己,同樣也是不會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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