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退休還有三年合同到期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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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限裏面工作會跟坐在的勞動的公司簽訂工作的勞動合同,一方面用以作為一種勞動關係存在的憑證,另一方面也作為是一種支付勞動報酬的約定。勞動合同的簽訂都有時間年限的,時間的標準也是不一樣的,有的是一年一簽,有的是三年一簽,那麼離退休還有三年合同到期怎麼處理?

離退休還有三年合同到期怎麼處理?

一、勞動合同簽訂期限

通常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會有期限限制,所以在勞動合同到期之後需要及時考慮續簽或是做其他,一般公司不籤或是降低勞動條件的,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不過,有勞動者在公司上班到現在離退休只有三年了,現在要是離職了,會很難找到其他工作,所以有些勞動者想要接着續簽合同。

二、勞動合同不解除的情況

勞動合同到期時下面的情況公司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還沒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公司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勞動者在該公司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在該公司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所以,根據上面的規定,其實在勞動者連續在該公司上班滿15年,並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還不滿5年的,符合這些條件的,法律上是不允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而只滿足離退休只剩三年時間,沒有連續在該公司工作滿15年的,那麼公司沒有解除勞動合同的限制。

當然,要是滿足上面規定的條件的,那麼公司不得解除到期合同,應當續延到該情形消失時終止。

最後,現在有些公司為了調整公司的人員結構,發現有勞動合同到期的就解除合同,其實並不是所有到期合同都可以解除,所以要是發現公司有違規的,權益受損的勞動者可以及時去申請仲裁處理。

離退休還有三年合同到期怎麼處理?一般的處理辦法都是要續簽的,不可能最後三年在重新開始去找工作,其實在勞動法中也有很多相關的規定,在某些情況下,公司是無權要求勞動者離職的。如果強行要求勞動者離職這是違反法律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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