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虐待被監管人罪的認定
1、本罪與非罪的界限對於情節一般的毆打、體罰被監管人的行為,不應以犯罪論處,比如,對於監管人員憑一時感情用事,對被監管人扇幾個耳光、打兩拳,並未造成什麼嚴重後果的,可以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由其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分,而不...
遺棄罪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負有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且情節惡劣的應當立案追訴。...
重婚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2、客觀要件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3、主體要件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
誣告陷害罪概念
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
侵犯通信自由罪量刑標準
隱匿、譭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故意殺人罪立案標準
行為人涉嫌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公安機關即可立案偵查。...
重婚罪概念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私自開拆、隱匿、譭棄郵件、電報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郵政工作人員,也就是國家郵電部門的幹部、營業人員、分揀員、接發員、押運員、接站員、搬運員等,非郵電工作人員或雖屬在郵電部門工作但不與郵件、電報接觸的人員,則不能成為本罪主體。(...
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立案標準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干涉、破壞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嚴重,應予以立案追訴:(1)強迫少數民族改變風俗習慣或非法干涉、破壞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引起民族糾紛的;(2)非法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造成其...
猥褻兒童罪的認定
猥褻兒童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性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一般表現為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手淫、雞姦等行為手段。上述手段中除手淫、雞姦外,對於前四種行為判斷行為人主觀動...
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概念
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領導人員,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統計法行為的會計、統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情節惡劣的行為。...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認定
一、罪與非罪區分本罪與非罪的界限,關鍵看情節是否嚴重。即只有對嚴重妨礙了他人居住安全與生活安寧的非法侵入住宅行為,才能以犯罪論處。二、此罪與彼罪1、本罪與非法搜查罪的界限。非法搜查罪的對象也包括他人的住宅,...
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立案標準
1、行為人有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統計法行為的會計、統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的行為。2、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的行為必須是情節惡劣的。3、表現方式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領導人對本單位的...
虐待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根據立法規定和實踐經驗,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區分虐待罪與非罪的界限:1、從情節是否惡劣來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罪與非罪的主要標誌。根據本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只有情節惡劣的,才...
侮辱罪的認定
1、合法行為與侮辱行為的界限要劃清正當的輿論監督與文字侮辱的界限;劃清正當的文字創作與貶損人格、破壞名譽的界限;劃清當事人所在單位依職權對個人的政績、品德等所作的考核、評價、審查行為與侮辱的行為界限;劃清...
虐待罪司法解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三款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2、《勞動部關於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第四條私營企業經營者不得打罵、虐待和侮辱職工。3、《中華人民共和國老...
虐待被監管人罪概念
虐待被監管人罪是指監獄、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勞教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行為。...
猥褻兒童罪量刑標準
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2)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3)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4)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
僱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概念
僱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是指違反勞動管理法規,僱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或者高空、井下作業,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重婚罪司法解釋
1、《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編婚姻家庭編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刑訊逼供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是複雜客體,即公民的人身權利和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為。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司法工作人...
虐待罪概念
虐待罪,是指經常以打罵、禁閉、捆綁、凍餓、有病不給治療、強迫過度體力勞動等方式,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進行肉體上、精神上的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行為。...
強制猥褻、侮辱罪司法解釋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款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款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故意傷害罪概念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致人重傷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
強制猥褻、侮辱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一般是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和追求精神刺激為目的,但不具有強行姦淫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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