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簽勞動合同需要哪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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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之後,可以選擇與用人單位繼續保持合法有效的勞動關係,這就需要勞動者再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續簽勞動合同,下面是本站網的小編為您提供的與續簽勞動合同手續有關的資訊。
1、勞動合同續簽
勞動合同續簽指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均有繼續保持勞動關係的意願;
經過協商一致,延續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
2、勞動合同續簽提前30天通知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其它的法定、約定終止條件出現,任何一方要求續簽勞動合同;
應該提前30天向對方發出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
並及時與對方協商,依法續簽勞動合同。
3、7日內給出書面答覆
一方接到另一方的通知,應該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答覆。
4、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續簽勞動合同,如原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有比較大的改變,雙方應重新協商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5、勞動合同的條款變動不大
如原勞動合同的條款變動不大,雙方可以簽訂延續勞動合同協議書並明確勞動合同延續的期限以及其它需重新確定的合同條款。
6、公司與勞動者雙方協商一致
續簽勞動合同的,應該在原勞動合同期滿後的1個月內辦理續簽手續。
7、公司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的情況
公司發出續簽勞動合同意向,並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我相信大家閱讀了小編帶來的文章之後,對續簽勞動合同都有一定的瞭解和認識了吧。在現實生活中續簽勞動合同的手續就是小編在以上內容中提到的,如果您還需要了解更多與之相關的資訊,可以到本站網找線上律師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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