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辭職不批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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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辭職不批怎麼辦?
律師解析:如果是試用期,提前三天口頭告知即可,如果是正式員工,則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交辭職申請,30天后就構成法定離職,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用人單位違法,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勞動監察大隊依法處理,或者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還可以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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