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入職未簽訂勞動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5W 我入職已1個半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當初跟老闆談的薪資是4500元我該如何要賠償?你好,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糾紛 入職 簽訂 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