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1個月後想離職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6W
合同到期1個月後想離職
合同到期超過1個月了怎麼辦

未籤勞動合同屬於用人單位的責任,補籤勞動合同時應該簽訂日期應該是當日日期,並且用人單位應該向勞動者支付未簽訂合同期間自用工滿一月起至未滿一年期間的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熱門標籤